2026年江苏省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
202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内容摘要
2026年江苏省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已发布。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将考试录用8179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25年11月4日9:00至11月10日16:00;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在报考职位所在考区参加笔试。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5年12月7日,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25年12月6日。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6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参加B类考试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的复习可参考202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用书(点击订购)。为方便考生查看,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转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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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
全省2026年度公开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483名、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166名。根据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的意见》以及《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应具备2026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和职位要求。
(一)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二)普通高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并符合招录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审判、检察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考录程序和方法
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程序和方法按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法官助理职位的报考者,如本人担任律师,且未在录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业证件注销手续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录用程序;如配偶、父母、子女担任本人报考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设立人,或在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配偶、父母、子女未在报考者录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业回避手续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录用程序。
三、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新录用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新录用人员须参加初任培训和入职培训,未通过培训考核的,取消录用;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初任法官、检察官须从符合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选出,要求本科应当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新录用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符合条件后,可以参加初任法官、检察官遴选,一般到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检察院任职。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进行管理,实行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级制度,按规定享受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要求,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新录用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025)83785933(法官助理)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025)83798477(检察官助理)
江苏省公务员局(025)83395725
文章来源:http://www.jszzb.gov.cn/col95/91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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