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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才发展中心2026年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2026-06-23 09:09:4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才发展中心2026年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摘要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才发展中心2026年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已发布,首次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6月23日8:30至6月28日17:30报名指定邮箱:tzgxgccrczp 126.com。首次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6月29日8:30—15:00,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转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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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招聘公告.jpg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才发展中心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高质量招聘紧缺人才,充实优化单位人员结构,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新形势下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才发展中心将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43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博士学位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报名时未就业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1年内的人员)。


  7.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非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8.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才发展中心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9.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通过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mc.gov.cn)以及相关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招满为止,分3次组织实施。分别于2026年6月、9月、11月组织考试,前一招聘点已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招聘工作自然结束。前一招聘点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后一招聘点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空缺岗位请及时关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mc.gov.cn)以及相关微信公众号)。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报名资料上传、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填写《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才发展中心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所需要的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打包文件名格式为“岗位序号+毕业院校+姓名”。


  首次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6月23日8:30至6月28日17:30


  报名指定邮箱:tzgxgccrczp 126.com。


  2.首次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6月29日8:30—15:00,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


  3.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①—⑥材料原件扫描件,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①—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免冠正面两寸证件照(和报名表照片同底)4张。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③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报名时未就业的证明材料。


  ④报名时未就业的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提供报名时未就业的证明材料。


  ⑤“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⑥退役后1年内的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须提供应征入伍服役及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未收到,报考人员须电话咨询招聘单位予以确认(咨询电话:0523-86965195)。因延误或未送达指定报名邮箱的,视为未报名。报名结束后,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资格审查通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按照《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才发展中心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的,可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主管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网站发布,报考人员按正常程序进行报名。首次专业目录添加书面申请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7日17: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聘单位未同意或主管部门未批准,最后没有在指定网站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6.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若符合其他岗位专业要求,可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或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聘用等资格。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首次面试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面试地点: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对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将给予一定的交通补助。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现场收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五)体检


  体检于面试后第二天在招聘所在城市进行。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就业协议书正式生效。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培养管理


  1.新招聘高层次人才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2.高层次人才由组织部门跟踪管理。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及时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


  四、薪酬待遇


  新招聘高层次人才身份性质为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执行,同时给予“购房券”和生活补贴。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1.“购房券”:博士研究生20万元;


  2.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3万元/年,连续发放3年。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965195


  咨询时间:08:30—12:00、14:00—17:30


  监督电话:0523-89690290


  指定网站: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mc.gov.cn)


  附件1-3


  1.附件1: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才发展中心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2.附件2: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才发展中心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pdf


  3.附件3: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才发展中心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业参考目录.pdf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6年6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cmc.gov.cn/xwzx/tzgg/art/2026/art_833424992f1f4b1c91923167fd4dfcb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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