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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淮海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公告(45名)

发布:2021-08-24 17:50:0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江苏淮海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公告(45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8月26日(9:00-18:00),报名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淮海技师学院西侧)。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江苏公务员科恩资讯”公众号,微信号:jsgkworg,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公开招聘45名临聘教师简章
 
  因教学需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委托,面向社会招聘45名临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有规定的,均参照《宿迁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淮海技师学院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淮海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jshhjsxy.com/)、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8月26日(9:00—18:00),中午不休息。
 
  3、报名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淮海技师学院西侧)。报名电话:0527-84333308。
 
  4、报名需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现场填写;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及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4)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彩色照片2张;
 
  5、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个人填报信息及提供的应聘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与事实不符,取消其录用资格。
 
  (2)应聘者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应聘者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6、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7、考试费用:通过资格审查后,收取考试费用100元/人。
 
  (三)面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分值为100分,如形不成竞争,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电话通知,请应聘者关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
 
  (四)体检
 
  根据应聘者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劳务派遣至淮海技师学院工作。工资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月发放。待遇按照《淮海技师学院临聘教师管理办法》执行。
 
  五、本简章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宿迁经开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527-84333305、84333308
 
  下载附件:
 
  1、岗位简介表
 
  2、报名登记表
 
 
  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nutbrewndSKcF4aM1l7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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