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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30名)

发布:2021-07-13 19:09:3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3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 7月22日,报名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实验幼儿园(泰州市周山河路200号,绿地世纪城小区南门东侧)。笔试包含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1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备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泰州医药高新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3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泰州医药高新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学前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0日至2003年7月22日期间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1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泰州医药高新区公办幼儿园聘期内教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组织(以下简称“高新区科教局”),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tzgxq.taizhou.gov.cn)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 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实验幼儿园(泰州市周山河路200号,绿地世纪城小区南门东侧)。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应聘人员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代报名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泰州医药高新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2张。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下载打印)。
 
  (5)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报名当日“苏康码”及近14天行程轨迹。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理解和把握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和提交报名材料,在招聘全过程对本人报名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2倍的,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由高新区科教局提出申请,报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指定网站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下午14:30-17:30,改报名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实验幼儿园(泰州市周山河路200号,绿地世纪城小区南门东侧)。
 
  (4)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现场应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相关工作,同时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5.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高新区科教局负责。报名期间,高新区科教局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接受应聘人员咨询和现场报名,同时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初审单位应及时建档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6.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7月27日下午14:30-17:30凭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包括:①公共基础知识(学前教育学、儿童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时事政治、教师应知应会常识等)占笔试成绩30%;②岗位专业知识(《3-6岁儿童学习和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等)占笔试成绩70%。
 
  3.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分跟进);不足2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同时公布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复审
 
  在发放《面试通知书》之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高新区科教局负责。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2)本人学历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教师资格证书。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材料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不足岗位招聘计划数2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形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高新区科教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规定的有关事项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暂保留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后续环节。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高新区科教局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取消、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高新区各公办幼儿园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正式聘用后,按各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工资标准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疫情防控
 
  在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过程中,高新区科教局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公告由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23-89690509(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
 
  监督电话:
 
  0523-89690279(泰州医药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
 
  0523-89690235(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指定网站: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tzgxq.taizhou.gov.cn
 
  微信公众号:泰高新科教
 
  点击下载>>>
 
 
 
  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
 
  2021年7月8日
 
  文章来源:http://tzgxq.taizhou.gov.cn/art/2021/7/8/art_8154_3112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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