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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徐州市泉山区招聘初中骨干教师公告(12名)

发布:2021-05-17 20:48:1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江苏徐州市泉山区招聘初中骨干教师公告(12名)已发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9日(9:00-17:30),报名地点:泉山区教育局(徐州市建国西路88号),笔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1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备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徐州市泉山区公开招聘初中骨干教师公告
 
  泉山区作为徐州市主城区和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核心区,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多年来泉山区秉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加大投入,着力提升内涵,在教育现代化、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方面成效显著。为加大教育优秀人才引进力度,不断促进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打造“优教泉山”品牌,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骨干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jsxzhrss.gov.cn/)和泉山区政府网(https://xzqs.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徐州市泉山区公开招聘初中骨干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 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资格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获奖和荣誉称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奖励、名优教师称号。如:特级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
 
  (2)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质课、基本功大赛、教学成果一等奖,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质课、基本功大赛、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
 
  6.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7.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次岗位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报名人数核减招聘计划。
 
  1.报名时间:2021年 7月8日-9日(9:00-17:30)
 
  2.报名地点:泉山区教育局(徐州市建国西路88号)
 
  3.现场报名时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2021年徐州市泉山区公开招聘初中骨干教师报名表》;
 
  ②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学历在学信网上不能查询的,需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主要的荣誉称号和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⑦我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⑧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⑨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请单独按序装订。
 
  为提高现场审核的效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提前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64461463@qq.com,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学科。
 
  现场审核合格者缴纳考试费100元。
 
  资格审核合格的,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参加考试。
 
  4.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的人员应做好以下防控工作:(1)提前申领“苏康码”,资格审核和考试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并配合检测体温。对持“苏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到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 应聘人员须自备医用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3 )独自进入报名现场,不带陪同人员。
 
  (二)考试
 
  考试形式将根据现场报名情况确定:(1)所报岗位招聘比例达到1:10以上,采取先笔试再面试;(2)所报岗位招聘比例等于或低于1:10,只进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由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模拟授课总分70分。(2)答辩总分3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总成绩计算
 
  (1)所报岗位招聘比例达到1:10以上,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2)所报岗位招聘比例等于或低于1:10,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考试各项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成绩并列者,按模拟授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授课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面试结束后成绩在泉山区政府网(http://www.xzqs.gov.cn/)发布。
 
  (三)体检、考察
 
  泉山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考察。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按模拟授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授课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四)公示
 
  泉山区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泉山区政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泉山区教育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入编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明确放弃导致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泉山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五) 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泉山区教育局审核后报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后果自负。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招聘至泉山区之前已获得的教师资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特级教师称号、劳动模范称号等,按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予以确认保留,纳入泉山区同类人才管理,享受同等待遇。获得区、市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可同时享受《泉山区名优教师专项补助》。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给予监督。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工作只有招聘公告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泉山区政府网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只在泉山区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徐州市泉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徐州市泉山区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16-85901752
 
  中共泉山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16-67016996
 
  徐州市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 0516-8580611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徐州市泉山区教育局
 
  徐州市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hrss.xz.gov.cn/news.do?newsid=5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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