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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省考申论热点:规范校外培训乱象

发布:2021-05-13 09:43:3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22年江苏省考申论热点:规范校外培训乱象江苏公务员考试中,申论是最能拉开考生成绩的一门科目,积累对于申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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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点阐述】
规范校外培训乱象
规范校外培训乱象.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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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链接】
 
  2021年3月6日,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强调:“培训乱象,可以说是很难治理的顽瘴痼疾。家长们一方面都希望孩子身心健康,有个幸福的童年;另一方面唯恐孩子输在分数竞争的起跑线上。别的孩子都学那么多,咱们不学一下还行啊?于是争先恐后。这个问题还要继续解决。”
 
  【公考角度解读】
 
  [提出观点]
 
  规范校外培训,要回归教育公益属性,淡化商业色彩。同时,需要监管部门做好对培训人员资质、培训内容等方面的规范和监管。
 
  [综合分析]
 
  校外培训热的虚火之下,资金链断裂、爆雷跑路的的后果却由学生家长来承担,不仅课程被迫暂停,缴纳的培训费更是无处可寻,在损害群众利益同时,最终降低了行业整体的信誉度。
 
  校外培训机构超前超纲超时授课有市场、有需求,一方面迎合了部分家长对于考试和分数的重视,一方面又进一步加剧了家长的焦虑,破坏了正常教学秩序,违背了认知发展客观规律,伤害学生的创造力和探究能力,在培养学生思维能力方面没有正面作用,甚至影响学生的自信心和学习自主性。
 
  作为培训机构来讲,培训内容偏离了教育的目标,消解了教育的价值。在强调核心素养养成、发展素质教育的背景下,培训机构在学校教育体系之外“自成体系”,造成了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的发生,背离了教育目标,破坏了教育教学生态。
 
  校外培训乱象背后,一个重要原因是不专业的从业者、良莠不齐的培训人员被包装成名师授课教学,其培训实际上是背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应试导向与“唯分数论”,这直接影响了教学质量。从深层次探究,其原因是一些校外培训机构的商业属性盖过教育属性,把教育教学当作商品、营销。一些机构看似抓教研,实际上研的是“做题”,背后是走捷径、短平快的价值取向;看似广纳人才,实际上不过是用名校标签招徕客源,迎合家长对升学与分数的追求。
 
  难点
 
  培训机构乱象其监管难既难在“标”,也难在“本”。
 
  从“标”上看,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既属于教育问题,又需要各部门综合治理,涉及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公安、应急管理、卫生、网信、文化等部门,“九龙治水”,职责交叉。整治过程中,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线下要求不达标,就转战线上;超前教学不允许,就“阳奉阴违”。
 
  从“本”上看,校外培训是很多家庭的“刚需”。一方面,孩子需要补课,家长没有精力和能力辅导;另一方面,3点半放学,家长没有下班,“托管班”由此而来;别的孩子都报班,自己的孩子不报,会不会“输在起跑线上”?因此,在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过程中,甚至出现“家长打掩护、上课‘对暗号’、培训转‘地下’”的怪现象。
 
  此外,校外培训市场上,不仅有大机构、小机构,更有很多“单师单科培训”,自由职业者、体育艺术特长人员、高校学生等都能成为老师,监管对象分散、数量多,也给规范化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参考对策]
 
  面对汹涌的资本,培训机构需要保持冷静。如果越来越多的机构都开始寻求投资,跟风烧钱,扩大营销,培训行业就会走向严重内耗的困境。这些以资本和商业为属性的手段,一方面导致机构无心专注教学研发,违背了教育规律,背离了教育初心;一方面走向“跑马圈地”,打破正常业态,加速中小机构迅速倒闭的风险,让行业无序竞争,损害家长和学生权益。
 
  高质量的教育,需要高质量的教师和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教育,同样应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培训目标、培训内容、课程设计上,都应当遵循这一标准。
 
  从根本上解决“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问题,要从需求和供给两端同时着手。一方面,从需求端出发,引导家长不盲从、不焦虑,理性选择。要抓住评价这个“牛鼻子”,从“指挥棒”入手,优化评价体系,打破“唯分数论”。另一方面,从供给端出发,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的质量与水平,提高课堂效率。针对有需求的学生,鼓励学校在课后提供有针对性的教学服务,通过组织兴趣班等活动,满足学生个性化和差异化的需要。
 
  治理的力量要注重统筹,进一步明确市场监管、民政、发展改革、财政、公安等部门的责任,共同发力。教育是良心行业,不是逐利产业,应当制定专项法规细则,加大对教育培训类广告的审查与监管,明确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发布平台等各方的责任。同时需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在行业发展、规范、自律等方面的作用,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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