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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苏州市局姑苏公安分局招聘交通管理类辅警简章(30名)

发布:2020-10-26 14:54:3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江苏苏州市局姑苏公安分局招聘交通管理类辅警简章(3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11月7日,报名地点:广济南路288号金座大厦15楼苏州市金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姑苏公安分局交通管理类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交警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财政保障的警务辅助人员30名,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姑苏区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岗位、人数及职责
 
  交通管理辅助岗位(街道财政保障),男性,30人,主要职责为协助开展交通秩序管理辅助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愿从事交通管理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体检项目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4、限苏州市区户籍(不包括四县市及吴江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0日至2002年10月20日期间出生),高中及以上文化;同时具有新闻传媒、交通工程、计算机、文秘、法律相关专业且达到本科学历的人员,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0月20日至2002年10月20日期间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1、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于2020年10月23日至11月7日至广济南路288号金座大厦15楼苏州市金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12-65581091、65587309。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
 
  (2)现场审核确认: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退役证、毕业证、机动车驾驶证、相关资质证明、个人征信报告(苏州市个人征信报告市区查询网点: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金阊支行、上海银行吴中支行、浦发银行相城支行、农业银行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光大银行苏州分行、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出具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以后),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3)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审核确认书》的规定时间,准时参加体能测试。
 
  2、考试
 
  具体考试形式如下: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
 
  按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其中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体测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轮体检。
 
  体能测试项目为4×10米折返跑和俯卧撑,体能测试成绩=(折返跑成绩+俯卧撑成绩)/2。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方式。
 
  3、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拟聘用人员将增加核酸检测和肺部CT,费用自理。
 
  4、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5、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金阊人力资源网站(https://www.jcrlzy.com)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拟聘用人员须参加辅警岗前培训,经过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试用期内因违反管理规定被问责的人员视为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
 
  四、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参照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标准。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0512)68227099。
 
  六、本简章由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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