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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苏州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录机关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20名)

发布:2020-07-12 14:27: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江苏苏州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录机关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2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周三)。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录机关聘用制工作人员(雇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推动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转型升级科学发展,吸纳优秀人才充实到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机关聘用制工作人员(雇员)共20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录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录的基本条件及招录职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录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录职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目录参考《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1)。
 
  3.以本科学历报名的,需为昆山市户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段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的,不限户籍;在昆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毕业后户籍仍保留在昆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外市生源考生不能视作具有昆山市户籍。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7月22日后出生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7月22日后出生的。
 
  5.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二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0年7月2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本专业工作经历。
 
  6.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另行出示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录取报到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7.归国留学人员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报名手续,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但须在录取报到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8.具体岗位要求见《2020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录机关聘用制工作人员(雇员)职位简介表》(见附件2)。
 
  9.附表中对招录职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1.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原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委托报名的,被委托人除了提供《报名委托书》(见附件3)外,另须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应聘材料要求:
 
  《2020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录机关聘用制工作人员(雇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
 
  报名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本人近期清晰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一张贴于报名表处,另外两张背面写明本人姓名、报考职位代码、联系电话,报名时交于工作人员);
 
  岗位有二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打印社保缴费清单及用人单位出具与专业相符的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公章;
 
  社保缴费清单须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途径一:登录“中国昆山”(www.ks.gov.cn)网站,通过社保证明自助打印(打印后右下角有电子章);途径二:至市社保中心或各区镇社保机构开具社保清单并盖章。
 
  以上证件、证明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并且在报名当天提供,过期无效。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职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4.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周三)
 
  09:30-12:00、13:00-16:00
 
  报名地点:昆山人力资源市场(崂山路9号)东区二楼考试培训中心。
 
  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通过资格审核后现场缴纳)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免缴考试费。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7月25日(周六)
 
  09:30-12:00、13:00-16:00。
 
  地点:昆山人力资源市场(崂山路9号)东区二楼考试培训中心。
 
  领取准考证需携带报名人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得代领。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请将相关证书复印件交予报名处。
 
  (3)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四、笔试与面试
 
  1.笔试
 
  (1)因本次招录将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主要测查从事公职人员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分值6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分值40分,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分数占招录考试总成绩40%。
 
  (3)笔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7月26日(周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面试
 
  (1)面试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录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在网上公示,详见中国昆山网(www.ks.gov.cn)和昆山开发区人才网(www.ksren.com)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本次考试所涉及的各环节相关通知均在以上2个网站公布。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由昆山开发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六、政审
 
  招录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录的基本条件及招录职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在招录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录用与待遇
 
  各招录职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中国昆山网(www.ks.gov.cn)和昆山开发区人才网(www.ksren.com)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人事转移或毕业生报到手续,与昆山开发区第一职业介绍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均由其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30日内未能报到的视为放弃。
 
  人员一经录用,将按国家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公积金;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录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开发区纪工委电话0512-50197668。
 
  九、疫情防控要求
 
  凡涉及报名、笔试、面试等现场完成环节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主动出示 “苏康码”绿码并配合检测体温。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C)者方可进入,其中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还应当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应自行下载并签署《2020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聘用制工作人员(雇员)招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5),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承诺书报名当天交相关工作人员。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考生应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十、本《简章》由昆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0197687。
 
  附件1: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2:2020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录机关聘用制工作人员(雇员)职位简介表
 
  附件3:2020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录机关聘用制工作人员(雇员)报名委托书
 
  附件4:2020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录机关聘用制工作人员(雇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5:2020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录机关聘用制工作人员(雇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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