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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徐州市盱眙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70名)

发布:2020-07-07 21:51:2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江苏徐州市盱眙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70名)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盱眙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优化盱眙县社区工作者人员结构,加快建设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实施意见》(盱发〔2018〕32号)及《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盱办发〔2018〕123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2020年度盱眙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表》。
 
  3.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有户籍限制的岗位,须于2020年7月之前为盱眙本地户籍。A岗要求盱眙县城市社区在岗在职(“两委”成员、专职网格员及其他人员)工作满三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开具证明详见附件2),男50周岁及以下(1970年7月至2002年7月期间出生),女45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至2002年7月期间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B岗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限盱眙本地户籍,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至2002年7月期间出生)。曾任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苏北计划”志愿者,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C岗要求符合B岗条件且是中共正式党员。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6.已通过助理及以上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员享受面试成绩加分政策待遇(助理社会工作师加1分、社会工作师加3分),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7.个人征信良好。
 
  8.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统一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盱城街道、太和街道协助配合。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与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
 
  A类岗、B类岗、C类岗报名时间及地点:2020年7月17日—7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报名地点:盱城街道果园社区(兴府路1号)。
 
  报名缴费:资格审核通过者现场支付报名费用100元/人,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并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2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人才服务机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省或所在院校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管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符合面试加分条件者需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A类岗人员要求有3年以上在社区任职经历的,提供任职文件、当选证书等证明材料。
 
  (3)报考B类岗、C类岗人员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
 
  (4)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有效印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因疫情原因除外);考生已经和用人单位签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提供已签订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且须在复印件上对其真实性作出承诺并签字。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本次招聘按岗位分设开考比例,A类岗开考比例为1:1.5,B类岗、C类岗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8)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应聘报名的考生须出示“苏康码”或“淮上通”绿码。对持“苏康码”或“淮上通”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名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报名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时,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排队等候时前后相隔必须大于1.0米以上,有序进入报名区域,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应聘(其他笔试、面试等环节均按此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3.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7月 25 日上午9:00—10:30,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社区建设与社会工作知识等,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为100分,4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盱眙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及时查看。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A类岗招聘人数1.5倍, B、C类岗招聘人数2倍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若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不足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正式面试之前,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会同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信用办等部门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按得分高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通知考生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将面试成绩与加分成绩综合后形成面试总成绩(助理社会工作师加1分、社会工作师加3分)。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总成绩占60%,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5.成绩公布:考生总成绩将在盱眙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请考生及时查看。
 
  (四)体检
 
  1.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总成绩高者,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盱眙县政府网站公布。
 
  2.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盱城街道、太和街道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因考生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盱眙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因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合格后方可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在聘用前应获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因疫情原因按国家有关规定延迟的除外)。
 
  A类岗人员招聘录用后工作单位和职务不变。B类岗招聘人员随机抽取街道(其中盱城街道13人、太和街道7人),再由街道统一分配。C类岗招聘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统筹分配。本次招聘人员均作为村(社区)干部资格认证条件。
 
  (六)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录用人员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行岗位定级,年度基本报酬等于基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乘以岗位系数(与岗位等级相对应,最低系数为“1”)的积。A类岗录用人员岗位定级后,基本报酬根据“就高”原则,如低于原工资标准的,按原标准执行,保障渠道不变;如高于原工资标准的,按定级后标准发放,不足部分由街道财政补齐。B类岗基本报酬由县财政与街道财政按1:1比例保障、C类岗基本报酬由县财政与相关园区财政按1:1比例保障,按月打卡发放。同时缴纳“五险一金”。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县委组织部:0517-88288407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0517-80917003
 
  咨询电话:县民政局:0517-80911161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19895388525、18361875031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度盱眙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xls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本).doc
 
  附件3.《2020年度盱眙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
 
  盱眙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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