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 江苏公务员招考 >> 社区

2020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18名)

发布:2020-05-10 22:24:5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18名)已公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连云港市连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更好的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按照职业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根据《中共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连发〔2012〕14号)、《连云港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连社调指〔2016〕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全区计划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社区专职人员18名。详见《2020年连云港市连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招聘范围:具有连云区户籍或在连云区有住房或在连云区社区(村)工作的人员。
 
  2、招聘对象与条件:
 
  ①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②有理想、有追求,志愿从事社区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③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有较高的综合素质,适应社区工作需要;
 
  ④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⑤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⑦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②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③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④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⑤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区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1、报名时间和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将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扫描压缩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qsqzp@163.com,标题为:岗位代码+姓名+电话。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材料提交后招考单位将在2日内通过邮件回复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若未回复,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518-82309472。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2、资格初审陈述申报及异议处理时间:2020年5月12日至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①《连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身份证(必须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无户口本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户籍证明,有住房的提供住房证明),在连云区社区(村)工作的需提供工作所在村或社区、街道出具的用工证明及参保证明;
 
  ③个人征信证明;
 
  ④岗位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电子档案);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加分证明材料。
 
  ⑥报考A01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在媒体刊登发表的署名文章等佐证材料。
 
  4、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同意,可将开考比例降为1:2或取消该岗位招考。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5、应聘人员网络报名成功后,携带近期同底版3张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凭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5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到连云区民政局A121室缴纳笔试费用并领取准考证,未按时缴费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6、收费说明:笔试报名费100元/人,进入面试另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持相关证明免收考试报名费。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区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①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公共基础知识等(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主要参考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初级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
 
  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③加分事项(可累计):
 
  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初级加3分、中级加5分、高级加8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加2分;有连云区城市社区工作经验并考核合格的,经连云区社区(村)、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可享受每工作满一周年,笔试成绩加1分政策待遇(此项累计不超过5分);退役军人加2分;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者加2分;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有突出表现的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居民加2分(需经连云区村或社区、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④笔试时间、地点:连云区(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佩戴口罩,在笔试当天提前一小时到达考试地点,查验“苏康码”或“连易通”等电子通行证,并测量体温,电子通行证非绿色或体温异常者不得参加考试,由于以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⑤笔试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卷面成绩+加分项。
 
  ⑥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站、连云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3、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
 
  面试准考证领取及缴费:面试缴费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站、连云人社公众号提前通知,未按时缴费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连云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进入面试的人员应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佩戴口罩,提前1小时到达面试地点,查验“苏康码”或“连易通”等电子通行证,并测量体温,电子通行证非绿色或体温异常者不得参加考试,由于以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站、连云人社公众号公布。
 
  5.体检
 
  由区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入围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对于放弃体检资格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在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6.考察、公示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或考察阶段经确认放弃的,可进行递补。
 
  7.人员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上岗,如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岗位,不再安排其他岗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招聘岗位所在街道负责办理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要求
 
  根据市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社调指〔2016〕1号)文件精神,对通过本次招聘方式录用的社区工作者3年内没有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将给予解聘处理。
 
  六、政策咨询
 
  本简章由区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如有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笔试、面试成绩以及总成绩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站、连云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咨询电话:0518-82309472监督电话:0518-82310765
 
  附件1、岗位招聘表
 
  附件2、报名表
 
  连云区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2 http://www.js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3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