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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南京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第八批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0名)

发布:2019-11-08 22:03:3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江苏南京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第八批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11月7日-11月17日,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南京市公安局2019年第八批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名(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配合南京市监察委员会开展办案及留置保障与安全管理工作。其中男性勤务辅警招聘140名,女性勤务辅警招聘60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正义感,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自愿从事公安勤务辅警工作,具有较强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勤务警辅身高1.70米以上,女性勤务警辅身高1.60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
 
  4、中国共产党员、综合条件优秀的退伍士官或在部队立功受奖、拥有驾驶、计算机等特殊技能、军体技能突出人员,具有一定文字功底、从事文秘等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三、招聘有关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目前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0)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非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须满3年后方可重新应聘;
 
  (13)具有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报名可以在微信报名或网上报名。两种方式选择一种即可,不接受任何其他报名方式。
 
  1、微信报名:关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微应用】——【辅警招聘】进行报名。实名认证后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然后选择适合岗位,报名成功会有提示并请立即下载打印二维码版《报名登记表》。
 
  2、网上报名:网址南京市公安局网站(gaj.nanjing.gov.cn),点击页面右下角【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专栏】进行报名。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然后选择适合岗位,报名成功会有提示并请立即下载打印二维码版《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7日—2019年11月17日截止;
 
  五、勤务辅警体能测评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项目及标准:测试项目有两项,男子1500米跑、俯卧撑;女子800米跑、仰卧起坐。
 
  3、成绩:满分为100分。体测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4、成绩查询: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六、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3、成绩查询: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4、总成绩计算方法:勤务辅警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政审
 
  由各用工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八、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3、体检费用:根据确定的体检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4、体检所有项目均需完成,不配合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体测、面试、政审、体检等情况,各用工单位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通过公示,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方式进行聘用、管理,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规章制度学习告知书》等。
 
  3、对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由市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
 
  十一、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待遇。入职后以辅警工作服务年限为基础进行层级晋升,实行工资稳步增长机制。
 
  免费提供食宿并发放工作训练服装,生活设施齐全,有标准化宿舍及无线网络,拥有训练房,健身房,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训练及学习场地。
 
  年收入7万元(含“五险一金”、节日福利及加班费),绩效考核奖金另外计算。
 
  十二、咨询电话
 
  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薪酬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用工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025-88043930(谢警官)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南京市公安局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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