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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苏州市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28名)

发布:2019-11-06 16:39:4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江苏苏州市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28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15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苏州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苏州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东部医联体基层成员)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8名。本次招聘由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协助开展(以下简称医院),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优秀者或紧缺专业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和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六)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采购、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也应当回避。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15日
 
  3.报名地点:各基层医疗单位综合办公室。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应聘人员根据《公告》发布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至各招聘单位综合办公室。
 
  2.资格审核:经各招聘单位初审,符合招聘条件将发放《报名成功确认书》,应聘人员持《报名成功确认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后期考试。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医院留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按照要求提供报名信息及材料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因本次招聘部分岗位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按岗位代码),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医院调剂者除外)。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其它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另需出示身份证。
 
  4.报名人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方向证明、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实习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实习经历提供实习手册。有其他要求的(论文、科研项目等)需提供相关材料。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等资格须于2019年11月4日前取得。
 
  5.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聘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专业方向证明、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6.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
 
  四、笔试
 
  (一)普通岗位需笔试,急需引进的紧缺专业人才和行政工勤岗位采取直接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经讨论决定,本次招聘属于急需引进的紧缺专业为全科医疗科、妇产科(妇科)、超声科、放射科、中医科、口腔科、儿科。
 
  (二)笔试时间: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
 
  (四)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本次招聘不设面试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护理岗进入操作考核),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护理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20%)。
 
  (五)护理岗位加试操作考核,设60分为合格分数。操作考核成绩占总成绩20%。
 
  五、面试及公示
 
  (一)面试通知由医院负责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采取直接考核方式的,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100%。
 
  (三)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医院官网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一)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特殊情况如生理期等给予一次复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二)对于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并由考生本人在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录取和聘用
 
  用人单位对考察合格者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如出现缺额时,用人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如出现空缺岗位或某岗位报考人员均不符合录用条件,医院经与考生协商同意后,可以择优调剂至相关岗位。
 
  八、本次为编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公告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附岗位简介表。监督电话:0512-69585035。
 
  附件下载:
 
  1.苏州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苏州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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