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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淮安市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42名)

发布:2019-08-25 22:34:4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江苏淮安市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42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9月3日-9月5日(上午08:30-11:45,下午14:30-18: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9年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卫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9年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代码为02、07-12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5日18: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的不予报名。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报考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5.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5日18:00)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本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9年9月3日-9月5日(上午08:30-11:45,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505室(淮安市金湖县工园路40号)。咨询电话:0517-80902891。
  3.报名要求
  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个人签名须手写);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红底免冠二寸证件照2张(背面用正楷字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代码);
  (6)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初审
  由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条件对现场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9年9月6日(上午8:30-11:45)。
  已缴费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于2019年9月7日(上午08:30-11:45,下午14:30-18: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岗位代码为01-03岗位只进行面试,岗位代码为04-12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详见《岗位表》。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笔试时间:2019年9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金湖县政府网(网址:http://www.jinhu.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①岗位代码为01-03岗位,报名成功人员直接进入面试;②岗位代码为04-12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拟参加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湖县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公布,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总成绩计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①岗位代码为01-03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②岗位代码为04-12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金湖县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应聘同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
  体检前,应聘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①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②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③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由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行业(工种)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huaian.gov.cn)和金湖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inh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应聘同岗位人员由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进行自主选岗。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金湖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中共金湖县纪委监委:0517-86882483
  本公告由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2019年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同意报考证明.doc
  4:人事关系档案托管证明.doc
  金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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