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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公务员考试,如何界定应届毕业生?

发布:2019-07-01 15:49:2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每年公务员考试都有一定数量职位是面向应届毕业生进行招录的,可以说,拥有应届毕业生这一身份的考生,可以拥有更多的选择权,在报名阶段,较其他考生来说,拥有应届毕业生身份的考生拥有更大的优势。近期,有不少考生正在备考2020年国考,接触到应届毕业生拥有的优势,但是很多考生不知道自己是否属于应届毕业生,频繁咨询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如何划分应届毕业生?”今天就对此进行解释。
  一、如何界定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包括两种,一种是“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一种是在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
  “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这一类应届毕业生是“真正的”应届毕业生,具体指的是,2020年毕业的考生参加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或者2020年公务员省考的,2020年毕业的考生就是“真正的”应届毕业生。在公务员招录职位表中,有不少职位是仅限“当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比如在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中,有不少职位在报考要求中明确说明“仅限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指的是毕业两年内一直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也就是说,如果参加2020年国考,一直未就业的2018届毕业生和2019届毕业生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
  二、签署三方协议,还是应届毕业生吗?
  “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即使参加了工作,签署了劳动合同、缴纳了保险,仍旧属于应届毕业生身份。
  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如果在毕业时签署了三方协议,但是并未落实工作,这样的情况下还是拥有应届毕业生身份的;如果签署了劳动合同或者缴纳了保险,那么就说明考生已经参加过工作了,就失去了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在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话,只能以社会人员的身份报考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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