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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国考时被录用为地方公务员如何处理?

发布:2019-06-19 19:33:2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每年全国各地机关单位都会举办大大小小的招聘考试,除了比较大规模的国考、省考,还有事业单位、选调生、三支一扶,很多刚刚毕业面临择业的学生朋友,不管是什么,只要是符合报考条件,就积极踊跃的报名参加考试,有时候就会出现撞车的情况。在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时候,接到通知省考进面了或者直接被录用,那么这时候要怎么办?国考还能继续参加吗?如果弃考是不是要和用人单位说一声?为了消除考生心中的疑惑,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下面来说一下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问: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如何处理?
  答:报考人员在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参考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或考察人选。
  注:本文内容来源于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所以考生不用过于纠结,遇到合适的岗位就积极报考,如果考试时间冲突或者中途被录用,只要及时告知招考单位,详细说明情况,是可以被谅解的。也不会出现被记入诚信档案,影响今后报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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