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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资格条件说明

发布:2019-06-12 16:49:3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预计2019年10月份启动招考,很多考生是公考小白,第一次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想报名但不知道报考条件和考试程序?本文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特为考生介绍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资格条件和考试程序,希望能帮助考生熟知国考报考条件政策。
  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机构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15%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县(区)级及以下机构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在此也要提醒考生,以上仅是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写到的基本国考报考条件,另外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还须符合国考职位表中的条件,例如,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性别、四六级等等,只有完全符合国考公告和国考职位表职位要求才能报名参加,也进一步提示考生在报名时一定要仔细查看报考职位要求。考生可查看往年信息以作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每年国考招录无论是职位还是招录人数都会有变化,所以往年信息只能作为参考,最近信息还是要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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