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 申论资料 >> 热点时评

申论热点:完善乡村治理,保持农村稳定

发布:2019-04-24 20:47:4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背景链接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才能持续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只有实现以法治为保障、以德治为引领、以自治为核心的差异化治理,乡村发展才能具有自主性,广大村民群众才能成为乡村振兴的真正主体。“三治”融合,是我国新时代对乡村治理模式的重大理论创新。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分别从“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举措和措施。首次提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杜绝“村霸”等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这对于保障乡村平安祥和的建设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公考角度解读
  [权威论述]
  我感到农民和我们党的关系没有疏离,这是我们比较成功的,是我们党执政合法性的重要依据和基础。——习近平
  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十分重要,只要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都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都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党就会很有力量,我们国家就会很有力量,我们人民就会很有力量,党的执政基础就能坚如磐石。——习近平
  [意义]
  乡村是最基本的治理单元,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引发社会矛盾的重要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关键环节。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
  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以及农村改革不断深入,我国广大乡村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化。农业生产方式、社会结构的变化在促进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富裕的同时,也给乡村治理带来一些新问题。乡村治理的好坏不仅决定着乡村社会的发展、繁荣和稳定,也体现国家治理的整体水平。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而乡村是村民群居形成的第一个组织,是构成中国社会体系的据点,正是无数的点,连点成线、成面、成体,形成了中国的社会体系。历史证明,乡村稳,基层则稳,乡村是社会治理不可忽视的基础。
  [原因分析]
  一是利益追求。从根本上而言,之所以某些人热衷于成为“村霸”,关键还是以非法利益为追求目标,通过非法的手段来满足自身的物质需求。比如,一旦成为“村霸”后就会对村集体中的土地、厂矿、企业等具有支配权,进而通过非法的手段和渠道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实现公饱私囊的目的。而且,由于“村霸”通常具有涉黑性质,与其他社会闲散人员相互勾结串通,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村民内心的恐惧感,往往对“村霸”敢怒不敢言。这是乡村治理中面临的组织问题。
  二是农村治理模式存在弊端。由于事不关己,很多村民对于村中乱象缄默不言。一般情况下,虽然基层村组织成员都具有选举权,但选举过程和结果往往流于形式,很难让基层群众真正选出自己心目中的合适人选。即便按照民主方式进行选举,在村委相关人员做出违法勾当后,村民也往往不会通过相关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罢免,而通过法律途径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更无从谈起。不难看出,农村的治理模式存在极大的弊端和不足,与现代化的治理理念出现了严重的脱节和背离。
  三是法治观念缺失。当前我们虽在大力推进构建法治社会的进程,但个别偏远的乡村,仍是法治延伸不到的地方。正是法治的空白,法治观念的缺失,以及基层治理的羸弱,让基层治理中出现的很多问题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解决,只会给村民带来无穷的灾难。
  [法治、德治和村民自治的关系]
  法治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自上而下的“硬治理”。乡村治理必然要求以法治为根本要求,以法律作为规范乡村所有主体行为的准绳。无论是德治还是自治,都要通过法治来规范和保障,也只有通过法治才能从根本上引领和保障乡村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社会诚信的促进,从而确保良好乡村社会秩序的建立和维护。
  德治以伦理道德规范为准则,是社会舆论与自觉修养相结合的“软治理”。风俗者,天下之大事,求治之道,莫先于正风俗。伦理道德是引导社会风气和凝聚社会人心的不可替代力量,是乡村治理的灵魂。无论是法治还是自治,都要通过德治来体现和引导,才能有效破解在乡村治理中法律手段太硬、说服教育太软、行政措施太难等长期存在的难题。
  让村民群众当家作主是乡村治理的本质和核心,是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所决定的。无论是德治还是法治,都要通过自治来实现和推进。村民自治的根本目的,就是保证和支持广大基层村民群众实行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是人民当家做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的最直接体现。
  [对策措施]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既要传承发展我国农耕文明中的优秀传统,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又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一是以法治为保障,实现乡村治理有序。把乡村治理纳入法治轨道,使敬畏法律、信仰法律、尊重司法成为基本取向;严格依法规范乡村组织行为,引导村民依法办事;健全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搭建联村联户的法律服务平台,推动乡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以德治为引领,实现乡村治理有魂。把以规立德作为净化农村社会风气的治本之策,突出村规民约的观念引导和行为约束作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文明村”“文明户”等文明创建与评议活动,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激发农村传统文化活力,不断丰富乡村文化生活,使风清气正、向善向上的舆论导向推动自我教化,形成良好的村风民俗,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主题在乡村文明创建与评议的小活动中落地生根。
  三是以自治为核心,实现乡村治理有力。各地具有不同的资源禀赋和历史文化,而随着社会的加快转型,乡村社会从封闭不断走向开放,单一的治理手段无疑难以应对差异化、多元化的社会现实。有效的乡村自治,就必然要求尊重各地的客观情况,尊重各地的村民群众意愿,以自上而下制度建构的法治为保障,探索以德治为引领、以自治为核心的差异化治理,乡村发展才能具有自主性,广大村民群众才能成为乡村振兴的真正主体。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2 http://www.js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3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