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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试用期间可以辞职再次进行报考吗?

发布:2019-02-21 14:10:3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很多小伙伴在考公务员的时候,图的就是公务员这一职业十分稳定,如果离家近、待遇好、工作内容和自己的兴趣相契合,就更是再好不过了。不过大家在考上之后就会发现,这样的期望很有可能落空,毕竟并没有什么十全十美的工作。那么如果在公务员试用期之内,发现自己考上的职位并不适合自己,还能提出离职吗?公务员这一职业不比企业职员,有着严格的规章制度和人员任用去留的规章制度,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就给大家详细解答一下相关问题,希望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试用期辞职,准确的说是申请取消录用资格,这个是可以的,取消录用资格后再考上公务员的,也不是绝无仅有,但不能一概而论,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有下列情况的不得提出取消录用申请:
  ①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②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③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2)试用期申请取消录用后,都必须到公务员局备案。
  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由中央机关审批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中央机关省级以下直属机构取消录用,由省级直属机构审批并报所属中央机关备案;
  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按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进行审批或者备案。
  (3)取消录用后,个人档案里会装进个人申请和取消录用批复等有关材料,假如该考生日后又考上了其他单位公务员,政审时会作为重要参考。
  (4)提出的取消录用理由必须合情合理且不能影响到下一次报考。
  如果理由不充分,单位不会同意,硬辞职不干的话,轻则按考察不合格取消录用,重则会记入诚信档案,这些都会对你下次的政审产生不利影响。
  (5)试用期内可不可以再考公务员?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新录用公务员不得报考其他机关的公务员和到企事业单位应聘。所以申请取消录用未获批准前是不能再参加其他考试的,若考生偷偷报考,但是取消录用审批书是注明时间并存在档案里,政审是很容易被发现的。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详细解答,从上文的分析中我们也不难看出,公务员这份职业和其它职业是有一些区别的,一旦考上了再想辞职还是不太容易的。有一些考生在报考的时候,并没有查清楚这份工作的工作地点、工作性质等内容,只是抱着先上岸再说的心态进行报考的,等考上了又开始纠结要不要辞职,以及辞职了对自己未来的工作有什么样的影响。总之大家在报考的时候还是要谨慎,要对自己报考的选择负责到底,希望大家在2019年公务员省考中顺利报考适合自己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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