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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公务员考试,单位不给开同意报考证明怎么办?

发布:2019-01-30 18:13:5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小编常常接到考生的提问说,自己是某某事业单位事业编在职人员,想要参加公务员招考,必须要取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吗?如果报考单位不同意的话,就不能进行报考了吗?本文就给大家带来详细的解答,希望大家在报考前做好充足的准备,帮助自己顺利通过2019年公务员省考的报名阶段。
  参加公务员考试,或者是省考事业人员考试,只要是已经就业,不管是原来在事业单位就业,还是在私人企业就业,必须征得原用人单位的同意,开具“同意报考证明”。这是招考规定,是必要的程序,否则,即使通过了笔试,也会被拒之门外。
  一般来讲,原就业单位都不会为难参考人员,毕竟也曾经出过力流过汗的员工,选择更好的前程,单位和领导都会支持。只要在单位人缘不差,工作也干得不错,这份证明很容易协商,由用人单位出具。好一点的,还允许请假带薪参加考试,考上了更好,考不上了大不了再回来继续上班。
  如果是用人单位不允许参加招考,或者不允许在职职工参加招考,职位和“同意报考证明”二选一,则需要郑重考虑。既然选择了公考,也可以辞职专心准备,有付出才有回报。如果考试成绩太差,没有什么前途,也没有后续计划和打算,还是留下来好好工作,公务员并不是唯一最好的职业,只要有能力,在哪儿都会发光。千万不要走错路,开具假证明,一经查出,不仅考试不会通过,还会因诚信,影响以后的考试和工作。
  以上就是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给大家带来的详细解答。总结来说,如果是事业单位在职的小伙伴,在报考之前一定要取得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提醒考生注意的是,这是事关考生报考信誉的问题,如果不能取得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就进行报考,上岸的时候会十分难以处理,还有可能造成考生不诚信报考的问题。希望大家能够顺利进行报考,在2019年省考中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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