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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公务员送外卖,讨论不应该止于是否违纪

发布:2019-01-23 15:29:0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近日,有网友在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寄语市长”频道留言,咨询生活压力较大的公务员周末送外卖是否违纪问题,引起网友热烈讨论。
  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曾引起社会热议的另一则新闻——安徽黄山一副镇长开网约车被纪委问责。许多认为“违纪”的网友大都以此为例,但实际上纪委问责的主因是副镇长上班时间开网约车,违反了工作纪律,而非廉洁纪律。换句话说,如果是业余时间开网约车,且取得了网约车证照,是否还违纪?这与周末送外卖才类似,但尚未有明确答案。
  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不少人据此认定,公务员开网约车、送外卖违反《公务员法》。而且,依照相关纪律规定,有偿兼职一直是公职人员的禁区,一些纪检部门在处理类似情况时,也大多采用保守的“一刀切”等办法,而公众对公务员从事经营活动中的权力寻租等行为十分敏感。
  关于是否违纪,扬州当地纪委和监委分别作出了答复,大同小异,给出了几个限定条件:“公务员如因生活困难”“应当向组织上报告有关情况”“不得影响本职工作的开展”“更不得利用权力影响从事外卖活动”,概言之“原则上不构成违反党的纪律”。
  同时也要看到,新闻也反映出一些基层公务员收入不高的现实,特别是在遏制灰色收入、取消福利分房、规范津补贴等一系列制度深入实施后,公务员群体的收入越来越透明,人们也应该对他们有更准确、更客观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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