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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对“好评返现”坚决说“不”

发布:2019-01-22 14:00:4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背景链接*
  2018年12月10日,2018中国网络诚信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国电子商务诚信发展报告》在大会上首次正式对外发布。报告建议“禁止电子商务平台采取‘好评返现’及其类似行为”。报告认为,“好评返现”实质上是电子商户通过货币返现对消费者进行交易贿赂,诱导消费者主体对产品和卖方的交易行为作出非客观评价行为。
  |公考角度解读*
  [提出观点]
  “好评返现”这种以干扰、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不仅逾越了诚信底线,也逾越了法律法规划出的底线,需要治理。
  [综合分析]
  对于“好评返现”,很多消费者都视为一种优惠,欣然受之,殊不知可能会陷入维权困境,也不知不觉地成了卖家炒作信誉的工具。
  “好评返现”不仅可能给消费者个体的权益带来损失,还会扰乱网购市场的诚信秩序,妨碍公平竞争,损害不确定消费者群体的利益。网络购物评价系统是消费者了解商品或服务相关信息和卖家信誉的重要渠道,消费者的评价对其他消费者有很大的影响。消费者在购物前大都会查看卖家的信誉等级、交易评价等信息,愿意选择那些好评多、信誉等级高的卖家下单。而“好评返现”实际上是诱导消费者对交易行为、商品作出好评,这些好评可能不符合商品或服务的客观情况,不符合消费者的实际消费体验和内心意愿。基于“返现”诱惑作出的注水“好评”,对卖家的商品或服务信息进行了美化修饰,给卖家的信誉等级提升作了助攻,让卖家获得了不公平的竞争优势,获得了更多的交易机会,对消费者形成了误导,干扰了其他消费者行使知情权、选择权。
  [对策措施]
  一是网络卖家应该认清 “好评返现”行为的不正当属性,主动纠正、规避诱导消费者作歪曲评价的行为。
  二是网络交易平台应该完善评价规则,通过技术手段积极识别虚假评价、诱导评价等不当评价,进行删除、屏蔽等处理,并对卖家进行信用惩戒。
  三是市场监管部门则有必要依法对网络巡查发现或消费者举报的“好评返现”进行调查,根据其性质、范围、次数、影响力等,适时启动追责程序。
  四是消费者也应理性消费、理性评价,不当卖家不实评价的助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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