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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加班怎么算?新公务员法给出了解决方案

发布:2019-01-17 12:44:3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公务员是“铁饭碗”,可是,对于多数公务员而言,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这已经是在行业内外都出了名的。过去,公务员加班,顶多只能够申请补休,如果单位的工作一直都非常繁忙,加班之后又不能补休,这就意味着,只能是义务加班。在法律没有规定公务员加班可以发补贴之前,全国众多的公务员,加班往往都是义务劳动。这种情况终于在这次《公务员法》修订的时候,得到了彻底扭转。《公务员法》第82条,对公务员加班做出了新规定。
  《公务员法》82条:公务员加班除了有补休的选项,还有补助的选项
  过去,公务员加班都只有补休一个选项,不能补休就只能够自认倒霉。小编身边的一部分公务员朋友,在加班加点得不到补休之后,只能这样自嘲:我们公务员加班,不适用《劳动法》。这样的情况,对于公务员们而言相对并不公平。《公务员法》修订之后,对于公务员加班,法律终于做出了新的表述: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修,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也就意味着,对于公务员加班的解决方案,从一种变成了两种,从一个选项变成两个选项。
  公务员加班的补休和补助怎么使用
  公务员加班,从只能补休到可以选择补助,对公务员来说,算是一种惊喜。但是,补休和补助应该怎么使用呢?可不可以同时使用呢?如果不可以,同时选择哪一个才是优先项?对于这两个问题,其实只要我们认真研究这个法条,结论是不言而喻。首先,补休和补助只能选择一种,而不能同时都享受。其次,按照《公务员法》第82条第二款,补休是“应当”,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优先项。也就是说,公务员如果加班,首先应该选择的是补休这个选项。只有在没办法补休的前提条件下,才给予相应的补助。
  补休和补助:哪一种更有价值?
  公务员加班出台补助政策之后,现在对于公务员而言,选择补休和补助哪一种更有价值呢?普通人可能会选择补助,毕竟补助意味着多发工资,意味着收入增加了,但是,对于普遍加班过度的公务员群体而言,选择补休的价值依然是最大的,这也是为什么新《公务员法》仍然会规定,要把补休作为公务员加班的优先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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