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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常州金坛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引进卫生人才60人公告

发布:2018-06-22 16:00:4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常州金坛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引进卫生人才60人公告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常州金坛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引进卫生人才60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金沙英才计划”,加快推动高层次卫生人才和紧缺人才向我区卫计系统集聚,根据《常州市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工作意见》(常政办发【2014】175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奖励(资助)办法的通知(坛政办发【2016】144号)文件精神,常州市金坛区卫计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 51名,团队6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引进岗位
  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主要包括以下6类对象:
  1、 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卫生领军人才;国家级卫生领军人才:是指在国内大型医院(医学中心),国内知名大学附属三级甲等医院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三级甲等医院和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医技、预防、教学、科研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极高知名度和重大影响的专家。如:“两院”的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首席科学家,“千人计划”和“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卫生领军人才。省级卫生领军人才:是指能熟练解决复杂疑难的医疗技术问题,科研技术水平较高,国内先进、省内领先,得到同行公认,能引领和带动我区医疗学术技术进步和提升我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卫生专业人才。如省级医学领军人才,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的省级专家。省级特聘医学专家:是指海外引进至我区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公共卫生、科研一线工作的高层次医学人才。省级特聘医学专家应具有与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国外高层次临床医学人才应有所在国医师执照;近5年在SCI发表高影响因子论文10篇以上,或获得国家、国际主要科技奖励;在重大疾病预防、诊治和医学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或掌握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临床技术,从事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医学科研等工作,医学技术和学术助攻方向明确,依托单位培养措施可行,业务发展环境良好;能带动所在学科整体发展的卫生高层次人才。地市级卫生领军人才:是指具有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担任硕士生或博士生导师,年龄在55周岁以下,医学理论造诣深厚、医术精湛、经验丰富、业绩突出,在省内外卫生行业具有重要影响,能够带领和推动我区相关医学学科发展,有效解决重大疾病防治或复杂疾病诊治、得到社会广泛赞誉的卫生高层次人才。
  2、地市级卫生系统拔尖人才;是指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包括中医、公卫专业在内的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0周岁左右的医德医风好、技术全面、科研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的卫生高层次人才。
  3、医学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是指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较强科研工作能力或临床工作能力的优秀医学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专业应与我区医疗卫生机构学科(专科)发展相匹配。
  4、柔性引进各类卫生创新团队和实用人才;各类卫生创新团队:是指卫生创新团队是指围绕一个研究方向、一种专科疾病、一项关键技术,通过进行应用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转化医学研究,完成领先技术的转化或引进、吸收、消化和创新过程,进而引领和推动相关学科的发展的医学团队。如: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级临床医学中心、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省级医学中心、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省“双创计划”团队、省市共建重点学科、专科(病)诊疗中心、省卫计委创新团队、省市卫计委共建创新团队、省级重点实验室、市级重点学科。实用人才:是指具有国家级、省级卫生领军人才、省级特聘医学专家条件,年龄不超过60周岁;医疗卫生单位与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医学院校建立医疗科研合作关系,有专家每年约定一段时间来我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的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级别的专家。
  5、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学科带头人、优秀专业技术骨干);是指医德医风好、技术精湛、对学科发展和能力提升有重要带动作用的学科带头人或优秀专业技术骨干,年龄在55周岁以下(含),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在三级医院工作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二级甲等医院工作10年及以上经历、特别优秀的学科带头人或者科室负责人),具备包括中医、公卫专业在内的副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紧缺医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是指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或临床工作能力,有发展潜力,所学专业符合我区当年度卫计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条件的医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二、引进程序
  1、个人及团队申请。凡符合引进条件的人才或者团队(含2018年度已聘用的紧缺医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由其本人或团队填写《金坛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表》或《金坛区引进各类创新团队申报书》见附件,应聘人员或者团队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可直接到相应用人单位人事科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招聘公告公布的招录单位相应电子邮箱,采用直接投递《金坛区引进各类创新团队申报书》或者《常州市金坛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的方式报名。
  2、单位审核。引进人才和团队的资格审核等工作在区卫计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将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用人单位根据审核情况形成引进报告(内容包括对引进人才的简要介绍、评价、引进理由、层次、引进后如何安排和使用、需要上级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等),提出人才引进意见,报区卫计局。
  3、专家评估。区卫计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照各类高层次卫生人才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考评。具体评审、考评时间和地点用人单位将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或者团队,逾期未参加评审、考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专家组根据申报材料评审和考评情况,确定其高层次卫生人才层次,并出具考核评估报告。经专家考核评估后,对不符合我区高层次卫生人才条件人员不享受高层次卫生人才相关待遇(已聘用的紧缺医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不享受高层次卫生人才相关待遇)。4、上报确认。专家组考核评估结果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认,按规定程序享受相关待遇,并办理手续。
  三、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奖励(资助)标准
  根据金坛区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奖励(资助)办法的通知》(坛政办发【2016】144号)和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与培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坛卫【2017】142号)文件精神,对符合常州市金坛区高层次卫生人才条件的聘用人员,给予相应奖励(资助)。
  四、咨询与监督
  1、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中单位联系电话
  2、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追回已享受优惠待遇,并报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519--82991007
  五、本公告由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2018年常州市金坛区卫计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享受相应高层次卫生人才待遇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金坛区引进各类创新团队申报书.doc
  2、常州市金坛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表.doc
  3、2018年常州市金坛区卫计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享受相应高层次卫生人才待遇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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