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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补充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25人公告

发布:2018-04-28 14:26:0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补充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25人公告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补充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25人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大力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实施“名校优生”引才工程,全面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人才强区战略,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管委会部分事业单位补充招聘25名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分上海线和南京线。各线路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面向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3、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18年8月1日。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曾有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人员;(3)曾被开除党籍、团籍或学籍的人员;(4)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本次招聘对象不含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6、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6、《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办法和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
  (http://zhaopin.sndhr.com:8012/wsbmStudent)。
  3、报名、资料上传:网上报名须上传的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1)本人照片;(2)本人身份证;(3)证明应届毕业生身份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所学课程成绩表等材料;(4)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5K。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4、系统登录报名时间。
  (1)上海线报名时间:即日至5月8日17:00止
  (2)南京线报名时间:即日至5月20日17:00止
  5、招聘单位将对报名资格进行网上初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环节,具体考试城市详见《岗位简介表》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报名成功的考生自行于5月9日(上海线)和5月21日(南京线)从网上报名系统(http://zhaopin.sndhr.com:8012/wsbmStudent)中打印。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主要为报考岗位所需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及文字写作能力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第二天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告,并在面试考场张榜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和形式: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
  2、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3、最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在网上报名系统公告。
  4、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考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原件、成绩单及其他相关材料。如不符合复审要求,取消面试资格。
  5、上海线岗位未确定体检人员的,顺延至南京线招考。请考生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公告栏中上海线招聘情况。
  五、体检和考察
  1、进入体检人员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3、对通过面试并且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4、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提出递补意见,经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六、签约与录用
  1、根据面试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
  2、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被录用人员凭《就业协议书》到所在院校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手续,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到苏州高新区人社局办理报到手续。
  3、因考生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报到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招聘录用人员均为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为优秀的,优先作为我区年轻后备干部进行培养管理。
  七、纪律与监督
  考生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795。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苏州高新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750710、68250750、68750732。
  附件:
  1、2018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补充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简介表(上海线)
  2、2018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补充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简介表(南京线)
  3、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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