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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宿迁宿豫区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简章

发布:2017-11-06 19:20:5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江苏宿迁宿豫区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6日,报名地点:宿豫城管分局(宿豫区珠江路1057号),招聘20人,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7江苏宿迁宿豫区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简章
  为满足宿豫区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无私奉献,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城市管理事业,能长期在室外工作,无违法违纪等记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男性净身高170cm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双眼视力正常(矫正视力1.0以上),无明显缺陷,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宿豫城管分局(宿豫区珠江路1057号),联系电话:0527-84468805。报名资料现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缴纳面试费100元。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和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分值为100分,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三)体检
  体检由宿豫城管分局统一组织,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豫城管分局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公示3天,公示后无问题者的作为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及待遇
  考察公示结束后,由宿迁市钟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派遣到宿豫城管分局,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工作地点为宿豫辖区。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两年一聘。首次聘用含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对不胜任岗位要求人员予以辞退。正式聘用人员基本工资2000元/月,考核工资600元/月,并按照《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五、本简章由宿豫城管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宿豫城管分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宿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宿豫分局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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