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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扬州市江都区新教师岗前培训通知

发布:2017-08-1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扬州市江都区新教师岗前培训通知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扬州市江都区2017年新教师岗前培训通知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为使新任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新录用教师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江都区2017年新录用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新录用教师巩固专业思想,掌握课堂教学常规和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尽快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适应推进新课程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8月24日——8月25日,8月24日上午7:30-8:30报到。
  培训地点:江都区教师进修学校(仙女镇庄台路,联系电话:0514-86548008)。
  报到时,每人交培训资料费、餐费等计 300 元,一寸彩色照片1张。
  四、培训内容
  1.师德修养及心理健康培训:着眼于加强新教师对当代教师职业、教师师德规范、教师职业素质的认识,确立敬业爱岗、为教育事业奉献聪明才智的正确思想。了解学生和教师心理,以积极健康的心态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2.教育理论培训:着眼于使新教师掌握课改理论,了解学科教改的前沿方向和热点问题,增强新教师获取教育信息的能力。
  3.教育科研培训:着眼于使新教师了解教育科研选题、设计研究方案、撰写教学个案和进行教学反思的一般方法,以学校重大课题为载体,介绍学校科研情况。
  4.教学常规培训:着眼于使新教师明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流程、规范、要求和教师的基本职责,规范新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
  5.教学技能培训:着眼于培养新教师将理论运用于实践和掌握教学基本功的能力,进行备课、说课方法的训练。
  五、培训考核
  (一)考核内容
  新上岗教师培训考核由进修学校和任职学校负责。考查、考核内容注重于学习表现、工作情况、业务水平和学习效果等方面。集中培训的学习情况、各项成绩、出勤情况由进修学校负责考核;分散实践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由任职学校负责考核,再由进修学校综合评定。
  (二)考核办法
  1.任职学校考核内容与方法
  各校对每一位新教师的备课、教后反思、上课进行常规检查、考核
  2.进修学校考核内容与办法
  (1)每次集中培训后根据培训内容进行书面考核
  (2)一年试用期结束,每位新教师上传一个5分钟的微课视频,于转正定级考试前交至进修学校。
  (3)学习结束后,进修学校根据各校自查情况和在集中培训时的听课笔记、研讨、出勤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并进行书面考核,按10%评选出优秀学员。培训不合格者将通报学校。
  六、组织领导及管理
  在区人社局、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教师进修学校、镇教办、新教师所在学校组成三级培训网络,充分发挥三方面的积极性和各自的优势,培训过程中严格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共同完成培训任务。
  七、培训要求
  1.所有新任教师必须参加培训。在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认真做好笔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如有违反纪律者,将严肃处理。
  2.严格管理,加强考勤。采用考勤和作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凡出满勤并按时交合格作业的学员,将发给培训结业证,其学时计入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并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之一。
  特此通知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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