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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招聘20人公告

发布:2017-05-23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招聘2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6月6日(每天8:30-12:00,14:00-17:30)。报名地点: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一楼行政服务大厅(大桥西路99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吃苦耐劳。
  (三)年龄、学历、户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户籍不限。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17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2018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6月6日(每天8:30—12:00,14:00—17:30)。
  报名地点: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一楼行政服务大厅(大桥西路99号)。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从业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二寸彩色证件照6张。
  2.报名时须填写《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经本人现场签字确认。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3.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4.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
  5.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7年6月10日到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上午9:00—11:00。笔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岗位数3倍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
  领取面试证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考生通过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查看考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为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未按要求及时报到和签订劳动合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试用期期间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中按照国家规定由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
  (三)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合同或有其它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签订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七、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及其它相关通知公告等均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
  八、本公告由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党群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0337686  0516—88613966
  监督电话:0516—80337658
  附件:1.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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