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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扬州仪征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2017-05-1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扬州仪征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通知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关于仪征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仪征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对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水平测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报考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2017年5月18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地点:
  1、党群口事业单位的在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市政府四楼东侧)。
  2、政府口事业单位的在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三楼人力资源配置科(大庆北路86号)。
  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1张。
  1、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2、其他报名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等。
  3、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纸质材料。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除仪征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报名时已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外,其他在职人员、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市组织和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领取聘用资格通知书时,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咨询电话
  1、党群口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0514-83411727。
  2、政府口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科0514-83441288。
  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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