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通市从“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基层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递补)
南通市2016年从“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中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公告
因2名(准考证号:101000106127,岗位:启东市东海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准考证号:101000105912,岗位:海安县大公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现根据《关于从“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中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考生吴蕾1人符合条件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
南通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7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