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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苏州市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发布:2016-05-0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苏州市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已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5月10日-5月11日9:00-15:00。报名地点:昆山市环保局办公室(地址:拱辰路18号南楼二楼)。详情如下:
  2016年苏州市昆山市环境保护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且自愿从环境保护工作,服从分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昆山户籍;
  4.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6.本人未受过刑事、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未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
  7.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
  二、报名办法
  1.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通过资格审查后,填写《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报名者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10日-5月11日9:00-15:00
  3.报名地点:昆山市环保局办公室(地址:拱辰路18号南楼二楼)
  三、笔试与面试
  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体检的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四、体检与政审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根据招考岗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昆山市环保局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录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六、纪律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57565432
  监督电话:57551609
  本简章由昆山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昆山市环保局
  附件:
  2016年昆山市环保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人数

专业

其他要求

A

5

环保类、化工类

男性

B

1

信息技术

性别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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