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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南京公安机关招录合格分数线划定

发布:2014-07-16 00:24:1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3年下半年南京市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


  南京市公安机关2013年下半年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10月19日起,考生可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hrss.gov.cn)或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登陆“南京市公安机关2013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根据职位招录计划和考试成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确定南京市公安机关2013年下半年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


  总分110分(含)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含)以上。


  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和资格复审通知书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hrss.gov.cn)和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公布,资格复审工作将于10月24日开始。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要按规定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招录面试初步定于11月30日、12月1日进行,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公务员局


  考生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保持手机开通状态,以便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资格复审通知除了在网上公布外,还将发送提醒短信,考生应及时回复是否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如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体检资格,并按照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3、为维护考录正常秩序,考生已接到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环节的,不得临时无故放弃。如确实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应提前与南京市公安部门联系,书面告知理由。否则,将视为不诚信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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