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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中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发布:2014-07-01 10:49:4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一、报考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同时应获得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新录用的大学生村官若报考,须向当地组织部门请示,由组织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初中毕业入读的五年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可视为200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四、已通过专转本(专升本)、研究生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200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在此次政法干警招录报考范围。

五、咨询电话:83732448(市人事局)、83978155(市公安局)、8569686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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