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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2014-06-27 00:55:5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江苏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将于近日启动。本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范围为:全省公安系统部分基层单位,苏北四市司法行政系统部分基层单位,省监狱系统部分单位。培养的学历层次为专科班、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班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三种。全省招录培养的计划总数为429名,其中:专科班52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班177名、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200名。

本次招录培养的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符合报考条件的已退役士兵;“四项目”人员(我省组织人事部门选派的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我省项目办选派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外省市项目办选派的我省生源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报考专科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和相应学位。
2010年全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的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29日―7月3日,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定向招录培养采取招录公务员考试与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进行。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A、B两类进行,具体为: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班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职位的考生参加A类考试,报考专科班职位的考生参加B类考试。上述两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为: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班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职位的考生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专科班职位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并在上述部委网站公布。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教育入学考试的时间为2010年8月1日。

录取人员采取定向培养方式,即定单位报考,定院校培养,毕业后一律按照入学时所签订的协议到定向单位工作。

目前,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已经编制了职位简章,近期将通过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江苏公务员局网站(www.jshrss.gov.cn/jssgwyj)、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等有关媒体正式向社会公布,并发布招录公告。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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