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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汽车高级技工学校2012年招聘公告

发布:2013-06-25 00:35:0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江苏汽车高级技工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汽车高级技工学校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江苏汽车高级技工学校(全额拨款)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4日至12月26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扬霍路1号江苏汽车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室
  3.报名方式:以下三种方式均可
  ①现场报名(地址同上)
  ②网络报名(409022735@.QQ.COM)
  ③邮寄报名(地址同上,邮编225003)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
  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②填写《江苏汽车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③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④毕业证书;
  ⑤对照岗位表,应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⑥其他证明其工作能力及成绩的证书、证明等;
  ⑦考生有效电子邮箱及移动电话。
  ⑦考生有效电子邮箱及移动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可于2013年1月4日上午到江苏汽车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同一岗位如果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同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汽车高级技工学校(江苏汽车技师学院)网站上发布公告。学校办公室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2012年1月7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和试讲
  (一)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包括:
  ①教师岗位: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和相关基础知识。
  ②医务岗位: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卫生法规。
  (二)笔试时间为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不设合格分数线,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在江苏汽车高级技工学校(江苏汽车技师学院)WWW.YZQX.COM.CN进行公布,其余考生凭准考证号在该网站或电话0514-87203646查询。
  (四)面试按照江苏汽车高级技工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之前将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的审核,有关材料要看原件)。面试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五)教师岗位试讲要求也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考生。
  ①应聘教师岗位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
  ②应聘医务岗位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教师岗位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医务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成绩与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为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汽车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室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7203646
  联系人:王颖 杨邦明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514-87203673
  联系人:沈苏镇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1.《江苏汽车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江苏汽车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江苏汽车高级技工学校
  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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