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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卫生系统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2013-06-19 06:53: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泰兴市卫生系统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我市卫生系统3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泰兴市中医院始建于1982年,为“二级甲等中医院”、“全国爱婴医院”、“南京中医大学实验医院”。目前医院占地面积12298平米,核定床位200张,分设5个病区,固定资产总值3086万元(正在建设中的新区医院占地107亩,核定床位600张)。医院拥有多名业内拔尖人才和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医院的特色专科针灸推拿科、肝胆病专科分别被评为江苏省重点专科和江苏省肝胆病研究所。
  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49年,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扬州大学医学院教学医院”。医院目前占地面积4.7万平方米,核定床位400张,开设10个病区、16个护理单元(正在新建中的医院总投入约3.8亿元,建筑面积达81000㎡,设计床位800张)。医院拥有多名高层次人才和各种先进的医疗设备,二级分科已基本完善,能够完成二级甲等医院规定的大部分技术项目。
  泰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建于2004年(前身为泰兴市卫生防疫站,成立于1952年),是江苏省传染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之一,为复旦(泰州)健康研究院项目现场基地。中心现有办公业务用房7109.4平方米,固定资产1594.9万元,有各种监测、检验及诊疗设备400多台(件),能够开展微生物、理化检验和临床检验等200余项,获得省级实验室计量认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和职业健康监护机构资质。
  二、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招聘

岗位

岗位类别

招聘名额

招聘条件

备注

学历

专业

泰兴市中医院

中医

专业技术

3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中医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

临床

专业技术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内科学(含:心血管病、血液病、呼吸系病、消化系病、内分泌与代谢病、肾病、风湿病、传染病)、中西医结合临床

 

临床检验

专业技术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临床检验诊断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

具有副主任技师以上职称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1971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泰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疾病预防控制

专业技术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卫生检验

专业技术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卫生检验、食品科学、分析化学

 


  (二)报考条件
  报名人员不限户籍和生源地,除符合招聘计划中规定的学历、专业等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25 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面试、短期试用、体检、考核、聘用审批等七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信息发布指定网站等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泰兴市卫生系统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考试成绩等相关事项均在指定网站公布。
  2.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卫生局人事科(通江路88号)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对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现场报名须提供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考生,应详细填写报名表,并在面试考核前到市卫生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进行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按照现场报名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
  3.面试
  考生应根据市卫生部门的通知,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和业务技能的掌握程度。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在人社部门和卫生部门指导下,分专业组织专家进行量化考察。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4.短期试用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短期试用人选。短期试用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所学专业情况组织实施。
  5.体检
  短期试用人选试用合格后,由市卫生部门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36号)执行。
  6.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市人社部门和卫生部门的相关要求组织考核。
  7.聘用审批
  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对公开招聘有关阶段出现缺额的岗位,在聘用审批结束前可按本《简章》的有关规定,在本岗位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中进行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时间
  本次招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接受应聘者报名,面试、短期试用、体检在一周内完成。
  五、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根据各聘用单位的具体情况享受如下待遇:
  泰兴市中医院:
  1.轮转期间享受临床科室的平均奖(上旬报到的人员当月发放,下旬报到的人员从次月发放);
  2.医院给予租房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4000元/年。
  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
  医院一次性给予聘用人员5-10万元的安家补贴。在本院工作期间,3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生活补贴,5年内由单位解决住房问题(提供80平方左右的租住房或按每年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补贴个人实际租房费用)。
  泰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除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其他待遇根据个人情况面谈后确定。
  六、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泰兴市通江路88号
  联系人:江苏省泰兴市卫生局人事科  李学东
  电话:0523-87605005
  邮编:225400
  报名邮箱:txleexd@126.com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http://www.jstxlss.gov.cn/
  七、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    兴    市   卫   生   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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