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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3-06-18 07:08:5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差额拨款)现决定2010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所附《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8月10日
  报名地点: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办公室(四楼)
  报名地址:南京市福建路20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报名时须:(1)交本人近期的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2)填写《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3)提供身份证原件即复印件。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考试费用100元,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考试由中心自主命题,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由单位通知考生。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参加面试的资格成绩,分数不计入最后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在中心网站www.cn-sukang.com上公示7天。
  (四)面试按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自己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方法将通过一定方式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录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025-83427295 联系人:付敏
  六、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3590435 联系人:吴磊
  七、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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